正因如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早就推出了与一篮子主要国家货币结构性挂钩的SDR,但却一直难以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只能成为政府间特殊的储备资产。
按照希法亭的分析,资本输出主要有三类情形:向发达国家势力范围内的不发达区域的资本输出。然而完成这个最终目标的手段却是必须生产出新的地理差异,这些地理差异成为将要被克服的新型空间障碍。
第三次并购浪潮发生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平台资本成为企业并购的主角,而且不同于以往企业间的纵向整合与横向整合,平台资本往往采取根茎式整合形式,按照以数据为中心的资本集中逻辑,将完全不同领域的公司聚合在一起。一般认为,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发生了三次以企业之间的合并、兼并和收购为表现形式的资本集中化运动即企业并购浪潮。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经验表明,成功的市场经济是将资本力量与道德力量结合起来的市场经济。第一次并购浪潮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以杠杆并购即融资并购为主要特征,跨国并购也开始涌现。也就是,资本的权力扩张过程必然表现为一个各项权力协同作战、自我强化的自组织过程。
在资本的文化霸权的统摄之下,追求利润的旅行受到了鼓励,而追求生存的旅行受到了谴责,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和情趣偏好追随着追求利润的旅行而四处漂移。随着虚拟资本脱离实体资本走向自我扩张之路,资本在16世纪开始了其近代生活史之后,金融资本以螺旋式上升方式和现代形态实现了其统治地位的复归,资本主义又一次回归野蛮的赌博资本主义。在分税制改革前,大致从80年代开始,为调动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我国实行的是财政包干制。
财政包干制的实行确实极大扩充了地方政府的财力,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稳步增长,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增长更加迅猛。宏观杠杆率高除了本身是一个潜在风险,还不断在流量上为债务偿付带来显著压力。2009年至2010年,财政部总共向30个省级地方政府及5个计划单列市代理发行了60只、共计近4000亿元的地方债,这些债券主要是短期债券。在2014年10月国务院43号文发布之后,城投公司普遍走上了转型之路,大的方向是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进而建立起风险自担、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市场化经营。
根据IMF的预计,到2022年这一比重将上升到78.5%。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推行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四万亿财政刺激计划是其中的核心。
在此之前,需要完成新一轮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工作。问:那么,发展到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呈现出哪些特点? 张明:理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需要同时看到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2014年5月,财政部在多地进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这表明,上述地区的财政收入隐含地负担了较重的或有债务。
而在把隐性债务包含进去之后,共有24个地区的债务率进入了风险范围,2个地区的债务率已经明显超出风险区间的上限。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后续发展是怎样一种状况? 张明:四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浪潮之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获得了野蛮生长的机会。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可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尝试使用地方专项债增加拨备、充实资本金。而在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结构中,融资平台债务占主要地位。
根据IMF报告的预测,2021年和2022年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甚至将达到61.4万亿元和71.3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分别将上升到54.4%和59.4%。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通过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等表外途径,规避掉了监管,继续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融资,中国版的影子银行业务应运而生。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约为8.99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约为8.41万亿元,占比近93.6%。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把隐性债务包含进去,绝大部分地区2020年的政府债务率都变得更加惊人。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2020年不同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呈现两大特点:其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其政府当年的综合财力越能够覆盖到政府债务余额。因而,十四五规划从实施金融安全战略的高度提出,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如果未来债务问题恶化,财力有限的部分中西部地区恐怕将会陷入债务违约的窘境。在开前门和修明渠政策导向下,新《预算法》口径下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呈现出显著扩张的趋势。总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获得了野蛮生长的机会,而地方融资平台以地方政府隐性担保所承担的巨额债务,也就构成了后来所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2009年,财政部发布的《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政策框架。
具体来看,这里的存量债务包含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企事业单位举借的、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或有债务中确需政府或其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债务,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从2015年至2019年,地方政府累计发行了超过12万亿元的一般置换债券和专项置换债券,将2015年前形成的存量非债券形式政府性债务转化到了表内。
换言之,在这段时期,大部分省级地方的财政收支盈亏平衡,必须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才得以实现。分税制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的措施在于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二是避免债务利息率过快上升。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增速更快,于2020年超过一般债务余额,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主力。
另一方面,自2015年起地方政府通过发行置换债券完成了此前存量隐性债务的表内化,一定程度上缓释了存量非政府债券形式债务的风险。2014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正式明确,自2015年起省级地方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筹措。在理论上,经济增速与利率的差值是解读债务可持续的重要依据。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增加到25.7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上升到93.6%。
在这轮投资浪潮中,地方政府或者为融资平台提供违规担保,或者以国有土地资源作为抵押,以城投公司为主的地方融资平台成为地方政府获取银行贷款的渠道。关键在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近期,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特征事实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政府显性债务虽然仍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但显性债务率很有可能已超过了警戒线。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从约9.26万亿元增长到13.77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从5.49万亿元增长到16.7万亿元。
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债务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尽管各级地方债券发行有严格的额度限制,但是这种省级政府负总责背后的隐性担保,仍然为地方债券的扩张提供了重要驱动力。
但据我的了解,对大多数城投公司来说,业务转型过程是比较困难的。受疫情的持续影响,与2020年相比,2021年所有省份的显性债务存量都出现了明显增加,这一趋势在短期之内恐怕是难以放缓的。再次,地方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存在相互溢出的可能性。其三,地方政府变相通过设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表外融资,进一步弥补地方财力的不足。
这一轮财政刺激计划的实施,对原本就不宽裕的地方财政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对于剩余部分的地方政府债务,考虑到其成因复杂,如果也使用债务置换的方式,无疑会引发道德风险。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其一,经济越是欠发达的地区,债务负担越大,而经济总量越大的地区,债务负担越小。问:当前,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要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张明:考虑到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特征事实及潜在问题,我认为,当务之急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通过稳增长来化解债务风险。
另外,地方债领域的隐性担保问题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用来支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国家重大工程的建设,发挥了扩大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